厉以宁 三农研究 2018-08-05
内容提要在经济转型阶段,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给农民带来了致富的新机遇,出现了“城归”这一群体。在中国,“农民工”将成为一个经济史上的新名词。今天的中国正在悄悄地进行一场人力资本的革命,其主力就是农民。中国人力资源的潜力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世界上最大的“新人口红利”正在中国涌现。
关键词 新人口红利 人力资本革命 农民工
作者简介:厉以宁,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新时代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各界共识。新时代新阶段需要新的人口红利,以孕育出新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模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推动力。有人说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没有了,这个看法是不对的。事实上,旧的人口红利在衰退,但新的人口红利正在产生。人力资本的革命,在为中国下一步创新作准备。
一、工业化开始后农民外出务工是一种普遍现象
在工业化过程开始以后,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寻找工作,增加收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开始工业化的国家和地区都曾经历的事情。英国、法国、荷兰就是典型的例子。可以说,如果没有农民涌入城市,充当体力劳动者,这些西欧国家的工业化是难以实现的。
中国自19世纪中期以后,由于外国资本在上海、广州等沿海口岸投资建厂,江苏、浙江一带的农民涌入上海等地,广东、广西、湖南一带的农民涌入了广州等地。这就是最早的、与工业化有联系的来自农村的劳动力。到了20世纪初期,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民族资本对工业的投资增长很快,涌入沿海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这都是正常现象。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20世纪初期以来,基本上都是如此。当时,沿海城市的农民,无论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力还是内地其他城市的劳动力,只要进入沿海的工厂,有了工作,就成为所迁入城市的居民。他们如果把自己的配偶和孩子带进城市,就能在迁入的城市登记上户籍,孩子就能在迁入的城市的学校上学。当时,并没有所谓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区分。
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是1958年户籍制度改革后才确立下来的。从这时起,农民进城有一定的招工指标,不符合条件的进城或离开农村谋生的,被认为是黑户籍,是“盲流”。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30多年,以致离乡进城的农民及其家属,包括儿童,都不能融入城市社会。即使已经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二三十年,也是这样的状况。他们的身份是农民,而他们的职业已经是工人、手工业者或小商小贩。
如果说中国工业化开始后的农民工和西欧国家工业化开始后的农民工相比,各有什么特色的话,那么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中国的农民工在中国工业化大力推进时受到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从而导致城镇化进程受阻。据2015年的估计,中国农民工人数是两亿六千万人至两亿七千万人,此外,还有四千万左右的留守妇女,四千万左右的留守儿童,四千万左右的留守老人。他们进不了城镇。农民工家庭长期不能团聚,夫妇之间的误解或隔阂增大,留守儿童无人照顾,留守老人的生活不能自理,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无法尽子女之职责。这种情况在西欧国家工业化前期虽然也曾出现过,但由于没有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类似的情况较快得到缓解,因为只要西欧国家的农民进城找到工作后,城市市区特别是郊区是有可能找到住处的,所以棚户区、贫民窟相继形成,这就是一个证据。根据经济史资料,在西欧国家工业化的前期,跟随男劳动力进城的一大批妇女之所以能找到工作,与缝纫机的推广使用有一定的关系。缝纫机进入进城农民家庭,农村来的妇女当时只要能购买或租赁到一台缝纫机,就可以在家中接到企业的订单,靠缝纫机操作完成。农村来的妇女有了劳动收入,她们和孩子也就能在城市里生活下去了。
到了工业化的中后期,西欧国家的农村劳动力的来源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就是:来自本国农村的农民工越来越少。这些西欧的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与过去相比已有很大的改善,他们建立的家庭农场不仅有很好的业绩,而且在私人产权保护方面和农产品的销售价格方面还得到政府的保护。他们的下一代也受到很好的教育,他们不再像工业化前期那样流入城市去寻找体力劳动的工作岗位。那是他们的曾祖父辈、祖父辈的谋生经历,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代替他们在城市中寻找体力劳动力工作岗位的,是来自东欧农村、北非农村和西亚、南亚农村的劳动力,还有些人甚至来自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的农民。但机械化实现后,西欧工业化国家对体力劳动者的需求数量在减少,而对农村劳动力的质量和技术水平的需求越来越高,进而使得从亚非国家涌入的农村劳动力很难找到固定的工作。
中国在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以后,农民工的来源也在发生变化。沿海地区的农民如果愿意自己经营家庭农场或参加农民合作组织,他们是不会去城市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的。他们也许会选择小作坊经营,成为小商小贩,认为这更有利于自己发展。在城市从事体力劳动工作的,可能是从西北、西南或中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但也有可能以此为过渡的工作岗位。如今,即使来自西北、西南或中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的供给量也已经不同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情况。因为西北、西南或中部地区供应的劳动力中,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同样难以找到固定的工作。应当指出,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更深刻的害处在于:它挫伤了中年人,尤其是年轻人改善自己前途的信心,使其陷入悲观的境地,进而影响他们的子女。
二、原有的发展方式发生了危机
任何国家在经济发展中都会遇到原有发展方式逐渐不再适应新的形势这样的问题。也就是说,经济转型是每一个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国家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而且经济转型并非只有一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对新创新成果的认识,经济继续转型的必要性被政府和企业界所认识到,经济也会继续转型。这一点已被世界上不少国家所认识到。
原有的经济发展方式既然已经被认识到不适用,这条路也已被认识到越走越窄,所以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就成为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国家所关注的事情。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就是如此。
谁有实力,谁有眼光,谁就走在世界经济的前列。这个道理也已被各国所认同。中国经济同样如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可以从改革开放开始时算起,大体上到1992年南方谈话公开发表之时为止。这一阶段,中国经济转型反映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和乡镇企业的兴起方面。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意味着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实行多年的凭票供给城市居民食物的做法取消了,各城市和村镇中新出现了各类农贸市场,产品供应充足,再加上乡村中涌现了许多乡镇企业,它们生产出各种工业制造品,并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于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外,出现了乡镇企业的商品市场。乡镇企业商品市场的建立,对生产和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二个阶段大体上从南方谈话后开始,到21世纪第一个10年结束时为止。这一阶段,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开始推进,民营企业开始快速发展,并且有些民营企业也采取股份制形式。这一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中共十四大的肯定,在经济中也得到了不少企业家的支持。与此同时,在南方谈话公开发布之后,一部分学历较高、有世界眼光、原来在体制内工作的知识分子纷纷辞职下海,成为新型的企业家,他们成为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前进的开拓者。这些都是这一阶段致力于中国经济转型的积极分子。此外,中国经过多年的努力,终于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这是有利于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件大事。
第三阶段大体上开始于21世纪第一个10年结束时,特别是中共十八大开幕之时,一直延续到今天。这一阶段也是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时期,发展方式的转换成了全国上下关注的重点。在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的指引下,中国的经济转型大大加快了。人们普遍认识到新常态的含义,认识到必须转换经济发展方式,重质量、重创新、重效率,在经济增长速度方面要符合新常态的要求,从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既要扩大消费,又要增加供给。增加消费,主要是要改善人民的生活,使市场继续繁荣;增加供给,主要是要实现结构性改革,使创新取得新的突破。要知道,增加供给必须调整结构,这是一个艰难的任务,因为结构的调整涉及深层次的问题。比如说,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民营企业也要根据情况而实现转型。又如,在结构调整过程中,要减少库存,要加快创新,要提高产品质量,要培养技术工人,提高他们的素质,还要降低生产成本、物流成本、管理成本,等等。这些都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因此,企业对雇工的要求比过去高,不是企业一招工,应试的农民都能适应的。再如,在提高效率方面,不仅要提高每个企业的生产效率,还要大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使资源配置合理化。由此看来,第三阶段的经济转型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我们必须为新阶段的经济转型而努力。
三、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新机遇的来临
在中国,无论是第一阶段的经济转型还是第二阶段的经济转型,都对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正是第一阶段的经济转型,农民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下,才有了外出务工的客观条件,他们纷纷奔向沿海,特别是经济特区,以便在那里找出合适的工作,如进入工厂当工人,进入建筑工地当工人,或受城市居民家庭的雇用,成为保姆、月嫂等。这时,进城的农民工因收入的增加而对家乡的农民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于是有更多的农民外出务工。到了经济转型的第二阶段,即1992年以后,从内地乡村到沿海城市和省会城市谋职的农民越来越多,他们只要有体力,或有一定的技艺,在城市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不困难。特别在一些已有本县、本乡、本村农民工工作的地方,经过同乡的介绍,也比较容易找到工作。这样,农民工的数量也就越来越多。从20世纪过渡到21世纪的时期,一些地方的农村甚至出现了如下的现象:青壮年基本上离开了农村,农村中只剩下老年人、妇女和儿童。
进入21世纪以后,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后,农村的经济转型加快推行。这主要是土地确权以及与此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土地流转改革成为新阶段农村改革的起点。土地确权是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同时也不改变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的。农民得到承包地经营权和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和使用权证、宅基地上自建房屋的产权和房产证。有了“三权”“三证”,农民就有了财产,有了财产性收入。紧接着,农村的土地有了流转的可能性。农民们既可以在承包经营的前提下使自己的家庭农场办得更好,还可以通过租赁或转包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并雇用外地的农民前来务农,使家庭农场做大做强。如果承包土地的农民愿意发挥在手工业或商业方面的所长,也可以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出租给他人,或转包给他人,自己转而进城开作坊或办商店,因为土地已经确权并有了相应的权证,他们安心了,不怕土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会被别人侵占或强行拆迁,因为土地已经确权。农民如果想外出从事手工业或商店,还可以加入农业合作组织,以自己的承包地入股,按期分红,这样,他们也就安心了。
在新的经济转型阶段,外出的农民工还遇到两种新情况。一种新情况是:有些农民工是在煤矿或其他行业的企业工作的,虽然有工作可做,但生产条件较差,工作较艰辛。在经济转型期间,有些煤矿关闭了,或减产了,也有些企业同样被迫减产或关闭。下岗的农民工考虑到农村的情况这几年已转好,所以他们就回家乡了,这样,既可以就近工作,同妻儿老人一起生活,又可以回乡务农,致力于创业。另一种新情况是:有些民营企业在经济转型期间为了降低成本,向内地迁移,甚至转移到东南亚国家去。这些企业迁移后,往往只带少数管理人员或技术工人一起走,其余的工人遣散回家。于是被裁减的农民工也就回到家乡,以农业为生。2015年4月,我和一些全国政协委员在陕西汉中市考察,发现西乡县、洋县、留坝县等地的农民因各种不同的原因从外地辞职,在家乡经营农业和林业,他们反映生活比在外地好,不仅因为同家人团聚了,还因为开支节省、积蓄增加了。
还有一个与农村土地确权有关的问题,即通过农村土地确权,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缩小了。在浙江嘉兴的一些乡镇,在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以前,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是3.1∶1,土地确权以后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已变为1.9∶1。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为什么会有如此明显的缩小呢?据我们在同农户座谈时所了解的,大体上有三个原因:一是农民在土地确权后,积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收入因此提高了;二是农民把确权后的承包地租赁或转包给其他农户,自己到外面去务工,开手工作坊,或经商去了,收入也因此增长;三是农民把宅基地上的旧房子拆掉,普遍盖起了四层楼的新楼。我们问当地农民,这么大的房子你们自己住?农民的回答是:“一层是店铺,租给外地来做生意的人用,二楼租给他们住,三楼、四楼我自家住。”这样,每月都有房租收入,农民的收入自然就多了。这些就是新的经济转型阶段农村的新变化。也就是说,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给农民带来了致富的新机遇。
四、“城归”:新型的农民群
由此让我们转入一个新概念的讨论,这个新概念就是“城归”。过去只听说有“海归”,而没有听说“城归”。“城归”这种说法是最近两三年才流行的。所谓“海归”,指的是改革开放以来历年到西方国家去留学的学生,他们在西方国家学习了一段时间,拿到了一定的学位,决心回国工作,以报效国家。于是他们被人们称为“海归”。那么,什么是“城归”呢?这是最近两三年内被人们使用的一个新名词,指的是:离开农村老家,通过不同途径,以不同方式,到城市去务工的农民工,现在返回老家,或者在本市或邻市、本县或邻县、本乡本村或邻乡邻村工作了,他们就被人们称作“城归”。
我们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重庆、四川作过调查,发现这些从外地城市返回老家的人,有不同的经历,有不同的职业,也有不同的抱负。他们一般说来有如下特点:离开老家到外地奔忙了几年甚至一二十年,有些人已经三四十岁,也有人还年轻,三十岁左右。他们在外面工作了一些年,对市场经济比较了解,认识了一些朋友,积蓄了一些钱,有些还掌握了一些手艺或技能。他们认为,长期在外边工作,一家人分居两地甚至三地,很不方便,而且孩子也大了,需要有人照料,家里的老人年龄越来越大,需要照顾。总之,农村的变化、家乡的变化,使他们产生了一些新的考虑:是继续留在外面务工或从事工商活动,还是下决心回家乡创业?其中有些人决定“见好就收”,即决定趁早回家乡创业,免得以后后悔,把机会丢掉了。“城归”一词就是这样出现和流行的。
我们在贵州毕节市对小微企业考察时就发现如下几个例子。
贵州毕节原先是比较落后和闭塞的。外出农民工出去得比较晚,而且最初外出时没有经过职业技术培训,即使外出了,也只是充当简单劳动者、体力劳动者,收入微薄。我2004年春季到毕节考察时,看到公路边上的村民墙上,用白粉刷上两行标语:“不读完初中,不外出打工。”我对陪行的当地干部说:“读完初中也只有十五六岁,难道就让他们去外地务工么?是不是太小了?”当地干部说:“我们正准备开展外出务工者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让这些农家子弟经过职业技术培训后再到外省市去工作。”这种考虑是正确的。果然,以后我多次到毕节时,看到当地职业技术培训推行得很有成效。
2012年我在毕节市管辖的七星关区和黔西县考察时发现小微企业发展得相当快,从事小微企业的业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外出务工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老家的“农民工”。他们是回老家创业的。我看到,有些小微企业是夫妇合办的。有的开办了面包房,兼做蛋糕。我问业主:“在哪里学的手艺?”女主人笑着说:“在外面打工时学的,现在回到老家,自己开了面包房。”“生意怎么样?”回答是:“很好。”又说:“这里的居民原来没有吃面包和买生日蛋糕的习惯,现在成一种习惯了。特别是孩子和老人过生日,都来预定生日蛋糕。”我们还在毕节七星关区考察了农民工返乡后开设的裁缝店,生意也很红火。业主告诉我们,风气渐渐变了,城乡居民感到商场上所出售的时装价格较高,式样也不如人意,纷纷到新开的裁缝店来订做,这些裁缝店都是返回老家的农民工开办的。毕节市政府还专门划出一块地方建起“小微企业园区”,为新成立的小微企业服务。返乡的农民工,也就是创业者,兴高采烈,对我说:“这样一来,我们不再是‘没娘管的孤儿’了。”创业的小微企业主认为,“小微企业园区”就是自己的新家,有困难也去找“小微企业园区”的管委会。
在毕节市所辖的各个县区考察后得出的一个印象是:返乡农民工和当地农民办得最多的是两类小微企业。一类是汽车、摩托车的修理店,沿公路两侧,隔不多远就有一家;另一类是“农家乐”,既有供应游客食宿的,也有单纯供应一日三餐的。其中有些“农家乐”店铺生意很好,人手不够,就写信给仍在外地务工的家人,要他们回家来干活。这些都是农村中的新气象,值得大家关注。总之,“城归”一词现在渐渐普及了,“新的农民群”已是不少地方经济发展中的活跃人物。
五、农民是一种职业还是一种身份?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全国许多地方推进。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的第三次浪潮。第一次浪潮是20世纪80年代初所推行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二次浪潮是21世纪第一个10年过去以后在全国有些地区开始以后兴起的农村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改革,第三个浪潮就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这将是摆脱计划经济体制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不可缺少的步骤,也是推动农民工创业的重要措施。在农民工创业过程中,包括农民工家属融入城市社会生活的体制障碍都将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后消失。
怎样在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型城市中实行户籍一元化?已试验这一改革并取得成功经验的特大型城市所采取的是“积分制”。具体地说,就是把进入这些城市务工的农民在本市务工的工龄、学历、务工期间的工作表现、获得奖励的记录等,一律折算为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就可以转为城市户籍。如果积分还不够,可以再等待一些时候,届时就可以转为城市户籍了。这就使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安下心来,不至于转到其他城市去。
至于广大农村中的农民如何纳入城乡户籍一元化的道路呢?办法是先建设新农村,务使公共服务到位,并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元化,使新农村向新社区转变。城乡户籍一元化的顺势推进也就成为“水到渠成”的事情。也就是说,户籍一元化将采取分区推进的做法,不要急于求成,而要循序渐进。
在分区推进的过程中,城乡户籍一元化进程虽然从速度上看是慢了一些,但这是一种稳妥的做法,否则会“煮成夹生饭”,后遗症往往难以避免,以后长时间内还会“补课”,甚至“返工”。通过城乡户籍一元化的改革,对农村、农业、农民都会有深刻的影响。
从农村来看,一个最明显的变化是:从体制上说,城乡隔绝的体制障碍消失了。农民已经不再被认为是“二等公民”,城乡居民在体制上处于同等地位,有相同的权利,包括社会流动的权利、社会保障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就业的权利,等等。从体制本身来看,农村的建制被改为新社区建制,从而也同城市中的社区处于相同的地位了。
从农业来看,综合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和土地流转的推行,中国的广大农村,包括广大牧区都在循着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牧业产业化、牧业现代化的道路前进。农民和牧民的收入将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增加。
从农民方面来看,城乡户籍一元化实行以后,农民可以切身感受到的将是:农民是一种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身份。过去,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民及其家属无疑是一种身份,如果他想转变为城市户籍,十分困难。考进大学或中专,毕业后分配在城市工作,这可能是途径之一。参军后升为军官,以后又转业到政府机关,可能也是一条途径。总之,要改变农民的农村户籍是很不容易的。现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之后,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换句话说,城乡户籍一元化之后,愿意继续从事农业或牧业、养殖业的就是职业农民。职业农民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有家庭种植场主、家庭林场主、家庭牧场主,还有家庭养殖场主。家庭养殖场和家庭种植场的范围是广泛的。种植范围包括谷类、玉米、薯类、蔬菜、菌类、花卉、水果等。养殖范围则包括鸡、鸭、鹅、猪、牛、羊、马,还可能有鱼、虾、蟹或其他。可以把这些家庭种植场、家庭林场、家庭牧场、家庭养殖场统称为家庭农场。场主当然是职业农民,家庭农场雇用的农业劳动者同样是职业农民。至于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塑料大棚设施的企业及其员工,也可以列为职业农民,或涉农企业的工作者。城乡户籍一元化以后,户籍上的歧视消失了,而且土地确权后农民有了财产权,有了财产性收入,再加上农业产业化使农民收入上升了,这样,农民就不再受歧视了。这就是农民职业化的含义。
六、在中国“农民工”将成为一个经济史上的名词
这是一个有关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前景展望的问题。根据中国的国情,目前来看,在全国人口总量之中,农民人数比重过大了,这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美国,20世纪90年代,农、林、渔等部门就业人数约占总就业人口的4%;此后这个比例一直在下降,这表明了美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农业劳动生产率在继续提高。西欧国家也是类似情况。然而在中国,农村的总人口虽然自2000年以来历年都在减少,但农村从业人员的减少都是缓慢的[3]。到2010年,农村总人口据统计为6.71亿人,农村从业人员仍有4.14亿之多。这意味着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有必要大力提高。
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最重要的措施是以下四项:一是土地确权,使农民的积极性上升,让安心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主的效率提高,收入增加;二是在加快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发展为家庭农场供给良种、优质肥料和农药,以及提供机械(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收割机等机械)的支农企业;三是在政府引领下为土地质量的改善和水利设施的完善,以及农村道路的修建投入较多的资金,以便粮食和其他农作物、饲养业产品既能增产,又便于运销;四是扩大农场规模,或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使农业呈现规模经济的优势,在组织形式上应根据各地的情况,或健全、扩充农民合作组织,或帮助家庭农场融资,使它们有更大的发展,或促进务农企业同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组织协作,以提高效率。
怎样使农民或农业从业人员不断减少?最重要的措施是大力推进城镇化,鼓励愿意进城工作和生活的农民进城。
在城乡户籍一元化逐步推进的前提下,城镇化将转入一个新阶段。城镇化应“以人为本”,也就是说,让农民中自愿进城从事手工业生产或自愿开办小微企业的人,包括原来就多年外出务工的返乡农民工,作出选择,愿工则工、愿商则商,听其自愿。但城镇必须成为适合人们居住的地方,棚户区进行拆迁、改造,古迹、人文景观保护好,医疗、教育、养老、就业等工作相继跟上去。
一旦农民进了城镇工作和生活,他们就不再是农业从业人员,他们就同城镇居民融合在一起了。城镇必然成为这些新迁入的居民的安居乐业的居住区。他们是否在原来的农村保留自己的老家,悉听他们的安排,不需要强迫一致。也许存在如下的情况,即农民还是农民,在家乡经营农、牧、林业,老人孩子都进了城,主要是为了孩子上学,为了老人便于照顾孙辈,老人自己看病、保健也方便。我们在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所看到的就是这种新情况。那么,到那时是不是还会有“农民工”?对这种情况,可以从下述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面,既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已经逐步转变为城乡户籍一元化,农民只是一种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身份,那么流行多年的“农民工”这一称呼也就失去了体制的依据。返回老家创业的农民愿意迁入城镇居住和工作的,不管他们从事什么职业,都不应再以“农民工”的名义来称呼他们。也就是说,一种体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已经消失,“农民工”这个名称也就成为历史,供经济史研究者去研究。
另一方面,既然土地已经确权,土地流转已经流行,特别是外出务工、外出经营手工业和商业的农民已经越来越向往更多的收入,所以也有一些仍然留在农村种地的青年农民,仍会产生外出闯荡的可能。他们认为,只有离开老家,才能实现自己的创业愿望,他们会外出寻找同乡和亲朋好友,由他们介绍工作。如果他们确有些本事,为人又有诚信,外出以后仍会在城市环境中成长起来。也就是说,他们仍会像他们父兄辈那样靠自己的努力,成为创业者。但时代变了,他们不再被城市中的人称作“农民工”,因为这种称呼已经过时,也没有人再使用了。他们是新进入城市的居民,同达到工作年龄的城镇居民没有什么区别。
从上述这两个方面来看,农村中的从业人员继续在农业中干活的,会日益减少,这是符合城镇化的走向的。但他们不是转变为“农民工”,而是转变为新城市居民。严格地说,继续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事工业和服务业工作的农民,不再被人们看成“农民工”,他们自己也不这么看。他们是正在形成中的“蓝领中产阶级”的一分子。在这里特别要提到,要关心以往这些年跟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二代”孩子,他们从小在城市中长大,却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虽然这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但仍需要他们朝前看:一个人的前途完全依靠自己的努力。要鼓励他们适应城镇化,适应市场化,成为新一代的创业者。
今天的中国正在悄悄地进行一场人力资本的革命,主力就是农民。不管他们是不是外出而返回家乡的“城归”,也不管他们是不是继续务农的农民,他们已经懂得学知识、学技术、交朋友、闯市场的深远意义。中国的人力资源已经耗尽了吗?中国农村不再有“人口红利”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今天,凡是深入农村考察、调研的人们都能看到中国人力资源的潜力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世界上最大的“新人口红利”正在中国涌现!(文章来源:《改革》2018年第6期)
参考文献
[1]厉以宁:《改革并不是不要农民,改革需要新农民》,《农村工作通讯》2018年第3期,第57页
[2]厉以宁:《认清中国当前面临的六大问题》,《江淮论坛》2017年第5期,第5~8页
[3]厉以宁:《新型城镇化建设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经济导刊》2016年第4期,第44~46页
[4]厉以宁:《中国出现家庭农场蓝领中产阶级正在形成》,《农村工作通讯》2017年第3期,第41页
[5]厉以宁:《中国的农村,正在发生人力资本革命》,《中国城市报》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