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
Institute on Poverty Research, Peking University
简 报
2014年第 12期(总第 期) 2014年10月
雷明教授10.17论坛论述社会化扶贫生态
以“扶贫开发与全面小康”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减贫10.17论坛于10月16日上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雷明在10.17论坛上作了题为:新常态下“社会化扶贫生态”构建的发言,雷明教授指出:增速放缓,调整艰难,调控平稳,这是中国经济自全球金融和经济危机以来呈现的经济新常态特征。进一步完善开发式扶贫,构建社会化扶贫生态,是应对新常态的支撑。
图为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雷明发言
雷明教授将社会化扶贫生态定义为:社会化扶贫生态是由社会化扶贫生态主体和社会化扶贫生态环境构成的、彼此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动态系统。社会化扶贫生态主体是指社会化扶贫产品和社会化扶贫服务的供应者或生产者,主要是社会化扶贫机构和个人。
雷明教授指出:构建社会化扶贫生态,对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立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提高贫困群体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人口、贫困村整体脱贫,确保顺利实现扶贫开发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建设一个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民间自主创新“一体多元”的中国特色社会化扶贫生态体系已迫在眉睫。
雷明教授指出:构建社会化扶贫生态系统,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能够保障社会化扶贫生态系统运行的综合有效的扶贫机制,具体来说,社会化扶贫生态体系构建,需要充分调动政府、市场和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看得见手、看不见的手以及道德力量三重调节机制的作用,理顺中央、地方政府、社会化扶贫机构、居民个人以及贫困群体之间的关系,健全管理制度,充分满足社会化扶贫机构的各项需要与贫困群体的各种需求,最大限度地降低扶贫开发进程中的整体风险。
构建社会化扶贫生态体系,还应进一步实行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力量、汇集各方资源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推进扶贫机制创新,将机制创新与建立现代社会化扶贫制度相衔接,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引导信贷资金倍增机制和担保机制;将机制创新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将机制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创新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将机制创新与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相对接,规范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实施公开公告公示制。
最后雷明教授提出8项建议。
1.要把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同区域可持续发展相结合起来;2.建立完善的城乡、区域统筹的一体化扶贫体系;3.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救助式扶贫的有效结合;
4.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扶贫作用;5.大力推进多种行之有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6.构建合理的信贷扶贫体制;7.建立行之有效农村人口转移模式;
8.建立全社会网络扶贫平台等8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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